1、规划基建处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
(2)负责制定学校基本建设的规章制度,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审查和监督。
(3)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设计划,负责立项、勘探、设计、报建的办理。
(4)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工程招投标,起草合同等文件。
(5)负责工程质量、设计变更、施工安全、造价控制、竣工验收,按合同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
(6)负责工程项目的结算初审工作。
(7)负责学校基建文档和资料的建档、保管和移交工作。
(8)承办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2、规划基建处各科室设置及主要工作职责
规划基建处下设综合办公室、规划设计管理办公室、工程管理办公室、工程结算办公室四个科室,各科室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1)严格执行国家及部省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编制学校基建年度计划以及年度计划的调整;
(3)负责新建、改扩建等基建项目、临时项目、改变主体结构的土建安装修缮工程项目前期的准备及协调工作;
(4)负责组织处内议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负责处外招标项目的准备工作;
(6)负责新建、改扩建等基建项目、临时项目、改变主体结构的土建安装修缮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归档;
(7)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类报表、文件处理及本处文秘工作;
(8)所有文件、资料归档及收发工作;
(9)承办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设计管理办公室
(1)严格执行国家及部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以及学校的整体规划;
(2)负责组织编制校园总体修建性详细规划;
(3)负责新建、改扩建等基建项目的工程选址、用地范围,拟定单体工程设计任务书;
(4)负责拟定新建、改扩建等基建项目和改变主体结构的土建安装修缮工程的设计任务书;
(5)负责新建、改扩建等基建项目和改变主体结构的土建安装修缮工程等的设计管理工作;
(6)负责新建、改扩建等基建项目和改变主体结构的土建安装修缮工程等规划、设计和施工的报建工作;
(7)参与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8)负责新建、改扩建等基建项目、临时项目、改变主体结构的土建安装修缮工程等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
(9)设计和报建等资料归档工作;
(10)承办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管理办公室
(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规程;
(2)负责校内临时项目的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3)负责新建、改扩建等基建项目、临时项目、改变主体结构的土建安装修缮工程项目入围单位的实地考察工作;
(4)负责新建、改扩建等基建项目、临时项目、改变主体结构的土建安装修缮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以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进度,并负责项目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5)负责新建、改扩建等基建项目、临时项目、改变主体结构的土建安装修缮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预算;
(6)负责新建、改扩建等基建项目、临时项目、改变主体结构的土建安装修缮工程项目的结算工程量核查;
(7)负责施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8)督促施工单位按备案制要求归档资料;
(9)承办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程结算办公室
(1)严格执行国家、部省及学校的有关法律法规;
(2)参与考察入围施工单位工作;
(3)参与施工图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4)复核新建、改扩建等基建项目、临时项目、改变主体结构的土建安装修缮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预算;
(5)负责新建、改扩建等基建项目、临时项目、改变主体结构的土建安装修缮工程项目的结算初审;
(6)复核校内五万元以下临时项目的预算和工程量清单;
(7)结算初审资料归档工作;
(8)承办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规划基建处处长岗位职责
(1)负责规划基建处全面工作,落实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和布置的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处务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并根据职权分工向主管校领导、校委会、校党委会报告。
(2)主持本部门的机构设置,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做好部门人员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3)主持本部门行政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基建工作平稳安全推进;负责对外及与校内其它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4)负责组织五年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编制工作。
(5)负责立项计划工作。
(6)根据授权,签订各类基建合同。
(7)负责各项合同经费和运行费的审签。
(8)分管综合科,负责综合科的廉政建设。
(9)负责部门网页建设和对外宣传工作。
(10)负责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和资金计划的安排,确保资金安全。
(11)合同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合同的审查、会签、谈判、签订及归档。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规划基建处主管工程管理、造价控制副处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协调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阶段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组织办理单体项目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
(2)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组织技术交底和重大施工方案论证。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重大现场签证、施工质量问题,参与材料签价工作,审查工程签证,审签重大工程签证,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3)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督促做好竣工决算审计以及基建工程档案管理等工作。参与审查签发经审核的建设工程预(决)算文件及其他有关业务资料和文书。
(4)参与施工项目工程款、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等重大事项的审查工作,参与施工队伍、材料供应商的考察和选择工作,参与监理合同款项支付的审核。
(5)负责编制单体工程从立项到竣工决策的总进度计划,明确各阶段的每项工作的责任人,督促协调各分管处长做好相应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总进度计划。
(6)负责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项目工程结算的审核和复审,负责工程结算中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7)参与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的决策,负责设计变更的经济性审查。
(8)负责处内管理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上限值的审核。
(9)参与影响造价较大的签证会议,参与项目材料、设备价格签证和市场调查,协调处理与造价有关的事项。
(10)分管工程管理科和工程结算科,负责分管科室廉政建设的教育及督查工作。
(11)承担并完成学校及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规划基建处主管设计工作副处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协调工程项目从设计到开工阶段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
(2)分管学校校园建设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
(3)负责建设项目设计、前期申报审批等工作;
(4)负责组织建筑工程项目功能需求收集,负责与使用单位的协调、沟通。
(5)负责勘察设计管理,负责相应合同条款的审定和款项支付安全。
(6)负责对设计深度和限额设计进行把关,确保设计质量,并根据总进度计划合理安排设计进度。
(7)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按照授权,负责重大设计变更提交处务会、学校规划基建管理工作小组、校委会、党委会决定。
(8)负责组织设计阶段的试验和对既有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提出处理意见。
(9)负责项目施工报建及报建图规划报建的管理工作。组织办理单体项目规划许可、人防许可、消防许可、放线等前期手续。
(10)负责项目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审核,负责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备案工作。
(11)分管规划设计管理办公室,负责分管科室廉政建设的教育及督查工作。
6、项目甲方代表(现场代表)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工作。
(2)负责工程现场计量工作。
(3)负责完成工程量的初审工作。
(4)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5)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交底。
(6)负责工程现场施工日志的记录。
(7)负责现场项目部的工程资料与文件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8)负责收集和移交工程技术资料,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办理竣工资料签字及归档手续。
(9)负责工程保修期内质保工作。
(10) 负责工程回访和移交工作。
7、造价师(员)岗位职责
(1)参与项目的现场管理。
(2)参与项目工程量清单、上限值的编制和审核;参与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及工程项目概、预算的编制和审核。
(3)参与项目的工程材料价格签证和现场工程量签证。
(4)对工程结算的初审结果负责。
(5)协助科长管理造价资料和有关文件。